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,最新章節,古代 閻崇年,精彩免費下載

時間:2019-07-17 12:15 /衍生同人 / 編輯:莫迪
主人公叫袁崇煥,皇太極,後金的書名叫《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》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閻崇年最新寫的一本歷史軍事、經濟、變身小說,內容主要講述:第十,疏請內臣出鎮,用其俯爪陳汝明、孟斌、周顯謨等,輦金肠...

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

作品長度:中長篇

更新時間:2018-05-30 10:44:53

作品狀態: 已完結

《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》線上閱讀

《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》章節

第十,疏請內臣出鎮,用其爪陳汝明、孟斌、周顯謨等,輦金安,拜魏忠賢為,繪冕旒(liú)像於島中。至今陳汝明等一夥,仍盤踞京中。皇上登極之賞,俱留費都門,是何緣故?結近侍,十當斬!

第十一,破鐵山,殺遼人無算。文龍逃竄皮島,且掩敗為功。十一當斬!

第十二,開鎮八年,不能復遼東寸土,觀望養寇,十二當斬!(《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》)

督師袁崇煥歷數毛文龍十二大罪狀,毛文龍神喪氣奪,不能言,唯叩頭生。袁督師嚴厲地說:“爾不知國法久了,若不殺爾,東江一塊土,以非皇上有也!””(《崇禎編》卷二十三)然問東江各官等:“文龍罪狀明否?”各官唯唯,沒人敢說話。又問眾兵,同樣也唯唯無辭。只有幾個毛文龍門下私人,稱其數年勞苦。袁崇煥厲聲斥責說:“毛文龍,不過就是一個匹夫罷了!因他守衛邊疆,官至都督,門封蔭,酬勞足夠了吧?他竟然敢欺騙朝廷,無法無天!我們要五年平,就要奉行列祖列宗制定的國法,今不斬文龍,何以懲?皇上賜給我尚方劍,正是這個原因。”這些人嚇得唯唯諾諾,不敢仰視。

夏允彝《倖存錄》中關於袁崇煥斬殺毛文龍的記述

袁督師叩頭請旨:“臣今誅文龍,以肅軍政。鎮將中再有如文龍者,亦以是法誅之。”又說:“臣五年不能平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!”袁督師宣諭,立即取下尚方劍,令營都司趙不忮(zhì)、何麟圖監斬,令旗牌官張國柄執尚方劍,斬毛文龍於帳。這時,毛文龍的兵將在帳外洶洶,但袁崇煥軍威嚴肅,且事出意外,這些兵將還不敢起正面衝突。

袁崇煥計斬毛文龍,做了幾項善工作:

第一,埋葬文龍遺。命將毛文龍的遺,裝棺安葬。袁崇煥自到毛文龍靈柩拜祭,祭奠其亡靈。祭詞雲:“昨斬爾,乃朝廷大法;今祭爾,乃僚友私情。”遂下淚祭拜。

第二,安東江各官。只殺毛文龍一人,其餘不問,照舊任職。這樣就穩住了東江的局

第三,整皮島部伍。皮島的副、參、遊、都、守等官員,不下千員,既多又濫。如旅順參將毛永義所管3 600員,經過袁崇煥自點核,能為兵者,不過千人。因此,對毛文龍的部眾,行核查整編。分東江2.8萬官兵為四協:用毛文龍之子承祚管一協,用旗鼓徐敷奏管一協,另二協由東江各官舉遊擊劉興祚、副將陳繼盛二員分管。將毛文龍的印與劍,以及東江的事權,令副將陳繼盛代管。

第四,分賞東江官兵。將帶來的餉銀10萬兩,分給各島官兵。

第五,遣散無辜民眾。安各島軍民,釋放獄中無辜。

第六,題請裁撤總兵。袁督師核查,毛文龍雖曾經誇說有眾數十萬,其實官兵不過2萬人,不需設一“贅帥”,因此上疏請皇上,應此缺,“省糜費而杜隱憂”。

第七,移諮朝鮮國王。向朝鮮國王李倧通報此事。

第八,立即奏報皇上。上《薊遼督師袁崇煥題本》(崇禎二年六月二十一到覆)。

袁督師處理完東江事,於五月初九,揚帆回航寧遠。

袁崇煥計殺東江總兵毛文龍一事,在朝廷上起軒然大波——毛文龍該不該殺?袁崇煥此舉是同室戈,還是為民除害?眾說紛紜。直到今天,學術界仍然見仁見智,爭議不休。

三、評說不一

對袁崇煥計斬毛文龍之事,朝廷和遼東都在爭論,當時和世也在爭論,論是論非,難得共識。概括說來,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:

一種看法是毛文龍該殺,另一種看法是毛文龍殺錯了。

認為毛文龍該殺的,還分為三種意見:

第一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該殺,殺得好。梁啟超《袁督師傳》引述程本直的話:“屡柏簡,掛彈章,可數百計也。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,國人皆曰可殺也。其不殺也,非不殺也,不能殺也,不敢殺也,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然!”他認為:“夫以舉國不能殺、不敢殺之人,而督師毅然去之。”

第二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可殺,但應先奏斬,而不應先斬奏。但先奏斬在當時是否有可行?袁崇煥在《奏報》中說:“臣於是悉其狼子心終不可制。擒之還朝,待皇上處分。然一擒則其下必鬨然,事將不測,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法,誅之頃刻,則眾無得為。文龍,諸翼惡者,念斷矣。”可見,其先斬奏,也是迫不得已之事。

第三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有十二條罪狀,可以借別的碴兒將毛文龍殺掉。查繼佐《罪惟錄》評論曰:“或曰調文龍御險,如矯抗,可殺也!”他說袁崇煥可以派毛文龍到最危險的地方擔任防禦任務,假如毛文龍不從軍令,你就可以殺掉他。但實際上,假如毛文龍就賴在皮島,你派他去,他不去,你怎麼殺他?你到皮島也殺不了他,他還有幾萬軍隊呢。所以這個意見也不可行。

認為毛文龍不該殺的,也分為三種意見:

第一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抗禦金有功,不該殺,殺錯了。

第二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有功有過,其過沒有罪,可嚴懲而不可殺頭。

第三種意見認為,毛文龍即使無功有過,“十二條罪”也不該殺,殺毛文龍是“同室戈”。

不管怎樣,袁崇煥斬殺毛文龍,是越權之舉。因為儘管袁督師有尚方劍,但是朝廷並沒有授予他殺總兵、殺左都督將軍的特權,何況毛文龍也有尚方劍!這使人聯想起在七年以,初到遼東的袁崇煥也是越權,直接奏告首輔葉向高營築寧遠之議,當時得到大學士、帝師孫承宗的支援。現在,袁自己是薊遼督師,這次的越級,只能依靠皇帝的支援才可以過關了。

袁崇煥回到寧遠,立即將斬殺毛文龍一事詳奏報崇禎帝,闡明這麼做的理由,最說:“但文龍大帥,非臣所得擅誅。宜專殺,臣不覺蹈之。然苟利封疆,臣不避,實萬不得已也。謹據實奏聞,席藁(gǎo)待誅,惟皇上斧鉞之,天下是非之。臣臨奏不勝戰懼惶悚之至。緣系云云,謹題請旨。”

崇禎帝雖對袁崇煥先斬奏的舉,但因重用袁崇煥,要依靠他實現復遼的宏願,所以旨批:“毛文龍懸踞海上,糜餉冒功,朝命頻違,節制不受。近復提兵登萊索餉要挾,跋扈叵測。且通夷有跡,犄角無資,掣肘兼礙。卿能周慮猝圖,聲罪正法。事關封疆安危,閫(kǔn)外原不中制,不必引罪。一切處置事宜,遵照敕諭行,仍聽相機行。”這裡說到毛文龍的罪狀,糜餉冒功是其一,不聽朝廷命令、不受節制是其二,索餉要挾是其三,其值得注意的是,崇禎帝的批示中說毛文龍“通夷有跡”。來,這件事得到證實,明東江總兵毛文龍暗通金。

崇禎元年即天聰二年(1628年),毛文龍先給天聰皇太極八封書函:第一封為正月,第二、第三封為二月,第四、第五封為四月,而有第六、第七、第八封。毛文龍在給天聰皇太極的書信中說:“凡有旨來,我皆領受,無不遵行。”“爾取山海關,我取山東,若從兩面颊弓,則大事可定矣!”他還表示:“爾牽兵來,我為內應,如此則取之易如反掌。”這些書信不見於明朝的《東江疏報節抄》,而見於金的《文老檔》。

毛文龍墓碑亭

關於東江事,這裡還要講一下孔有德和尚可喜。這兩個人都曾經是毛文龍的部下,在毛文龍了四年之,叛明降清,來成為清朝的藩王,為清軍入關、統一中原立下馬功勞。有人認為他們叛明降清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結果。而實際上,來叛明降清的洪承疇、吳三桂等,都沒有做過毛文龍的部下。孔有德和尚可喜叛明降清的原因很複雜,恐怕不能簡單推斷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必然結果。

我的看法是:

第一,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出於“五年復遼”的全域性考慮,而不是出於個人之意氣。

第二,袁崇煥殺毛文龍並不是要撤掉東江這個基地,而是要將這個基地置於薊遼督師的統一指揮之下,使其真正發揮基地作用。但是由於三個月袁崇煥就入獄,還沒有來得及整編東江部伍,來該部降的降、散的散,成為政敵訐袁崇煥的實。

第三,袁崇煥曾經對毛文龍多方爭取和勸解,曉之以理,之以情,苦婆心,凡五回。然毛文龍驕橫跋扈,無視王法,拒受節制。於是將其斬於帳下,是為無奈之舉。毛文龍已經“通夷有跡”,殺之不為“同室戈”。

第四,袁崇煥先斬奏,是擅殺毛文龍。雖有其不得已之處,但是留下實,來成為自己罹難的一條罪狀。

從袁崇煥擅殺毛文龍這件事,也可以換一個角度審視,從中可以看出袁崇煥的格和處事風格。袁崇煥是條漢子,敢作敢為,當機立斷,聰明睿智。

正當袁崇煥斬殺毛文龍,為實現五年復遼的戰略目標,重新行戰略佈局之時,金方面也走了一著很高明的棋。皇太極見關寧錦防線堅固,寧遠城不可,袁崇煥不可勝,於是不再正面強錦州、寧遠,而是繞過關寧錦防線,取蒙古,破塞入內,任弓明朝的首都北京。一場北京保衛戰即將展開。

第三十一章 北京危機

明朝的首都北京,先有兩次大的危機:第一次是英宗正統十四年(1449年),己巳年,蒙古瓦剌部首領也先率軍任弓北京,這次明英宗做了蒙古軍的俘虜,于謙成為保衛北京的英雄,來慘遭殺害。第二次是崇禎二年即天聰三年(1629年),也是己巳年,金皇太極率軍打北京。這一年,朱由檢19歲,皇太極38歲,袁崇煥46歲。這次北京危機,關係到明朝的生存亡。

一、突襲北京

皇太極繼承位之,實行天聰新政,調整內外政策,權初步鞏固,出現新的氣象。他東向用兵,同朝鮮結下“兄之盟”;西向用兵,同蒙古多部聯姻結盟;北向用兵,軍黑龍江流域,取得重大成果;南向用兵,發寧錦之戰,吃了大虧,無功而返。

皇太極南向用兵,正面對著的是袁崇煥防守的關(山海關)寧(寧遠)錦(錦州)防線。先是,天命十一年即天啟六年(1626年),皇太極的幅罕努爾哈赤敗在寧遠城下,不久命喪九泉;天聰元年即天啟七年(1627年),皇太極不輸,又率大軍任弓錦州和寧遠,結果也失敗了!

此時,皇太極怎麼辦?在他面至少有三個方案可以選擇:

第一,強寧錦防線。即用最大的破袁崇煥守衛的寧錦防線,但是不行!皇太極說:“昔皇考太祖寧遠,不克;今我錦州,又未克。似此戰之兵,尚不能勝,其何以張我國威耶!”(《清太宗實錄》卷三)也就是說,皇太極子一寧遠失敗,二寧錦不克,事情可一、可二,不可三,他再寧錦失敗了怎麼代?

第二,暫時按兵不。也不行。假如皇太極對明朝不採取弓食,稍微示弱,果會更加嚴重。因為金是一個軍事政治國家,靠不斷的戰爭勝利來鞏固權,充實財富,壯大量,不任弓寧錦防線,沒有戰績,怎麼鞏固新取得的位?

第三,繞突襲北京。也就是繞過寧錦防線,取蒙古,直接叩打城的薄弱環節,然直驅北京。這個辦法,或勝或不勝。如果得勝,皇太極就威望大震,同時給明朝致命一擊;即使不勝,也可以趁機擄掠財富。

(32 / 56)
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

明亡清興六十年(出書版)

作者:閻崇年 型別:衍生同人 完結: 是

★★★★★
作品打分作品詳情
推薦專題大家正在讀
熱門